我國擬立法刪去對"高能耗高污染"車船加稅規(guī)定避免"用錢換排污權"
北京2月23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23日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二審稿,刪去對"高能耗、高污染"車船加收車船稅的規(guī)定。
此前的草案一審稿規(guī)定,對節(jié)約能源、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,對"高能耗、高污染"的車船可以加收車船稅,并授權國務院規(guī)定具體辦法。
一些常委會委員、專家提出,由國務院規(guī)定車船稅的減免是可以的,但不宜由國務院規(guī)定加收車船稅,而且對"高能耗、高污染"車船很難界定。
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陳宜瑜在分組審議中就提出,"對高能耗、高污染的車船可以加收車船稅"的說法不太合適。"高能耗、高污染車船,應該嚴格禁止使用,不能用稅賦來調節(jié),不應鼓勵用交稅置換排污權。"其他部分常委會委員也提出了類似意見。
經過相關部門的研究,草案二審稿刪去對"高能耗、高污染"車船加收車船稅的規(guī)定,并在車船稅減免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(guī)定的基礎上,增加規(guī)定:車船稅減免的"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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